深圳市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認證供應商:
? ?為了適應國家稅務總局對“營業稅改增值稅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控制企業經營風險,降低運營成本,集團公司將對原供應商庫中的供應商納稅人身份進行梳理與重新認證。為保證原供應商的利益及權利不受侵害,并與合格供應商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伙伴關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重新認證范圍:
? ?路橋集團所有經過認證的原供應商庫中的供應商
二、合格供應商應滿足的條件:
? ?合格的認證供應商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1、一般納稅人;
? ?2、能夠由主管的國稅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
? ?3、能夠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的個體工商戶
? ?在相同條件下,集團公司優先選擇具有混合經營范圍的供應商。無法滿足以上條件的供應商將取消認證供應商資格,將無法參與集團公司各項招標采購工作。
三、重新認證的方法:
?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請原認證供應商與集團公司運營與成本管理部聯系,提交相關稅務登記資料,包括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等(詳見附件)。經審核符合認證供應商條件的予以重新認證,可繼續參與集團公司后續的各項招標采購工作。
? ?聯 系 人:李工 ? ? ? ? ? ?E-mail:93221468@qq.com
? ? 聯系電話:25903070 ? ? ? ?傳 真:25903176
四、重新認證期限:
? ?1、本公告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
? ?2、在發布有效期內,未提交資料的原認證供應商暫停參與集團公司的各項招標采購工作,直至提交有關稅務資料并審核確認;
? ?3、在發布有效期后,如原認證供應商仍未提交證明自身納稅人身份材料的,將取消認證供應商資格。如需參與集團公司投標的,需重新經過供應商認證。
五 、注意事項:
? ?1、為了保證原認證供應商的權利,在公告期內,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集團本部相關職能部門應積極通過各種方式傳達本公告內容,并要求原供應商提交資料,請原認證供應商予以積極配合;
? ?2、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聯系集團公司運營與成本管理部。